進出口商檢的規定和工作程序 貴州辦理出口商檢通關單號
接中國《商品檢驗法》規定,中國商檢機構基本任務有三項:
一、 法定檢驗。
商檢機構依據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進出口商品實施強制性的檢驗。
按規定屬于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未經檢驗合格,不準出口; 屬于法定檢驗的進口商品,未經檢驗者,不準銷售、使用。 實施法定檢驗的商品由
《商檢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種類表》和其他法律法規加以規定。
二、公證鑒定。
應國際貿易關系人的申請,商檢機構以公證中國商檢機構人的身份,辦理規定范圍內的進出口商品的檢驗鑒定業務,出具證明,作為當事人
辦理有關事務的有效憑證。比如品質、數量證明;殘損鑒定和海損鑒定;車、船、飛機和集裝箱的運載鑒定;普惠制產地證。
三、實施監督管理。
商檢機構通過行政管理手段,對進出口商品有關企業的檢驗部門和檢驗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對生產企業的質量體系進行評審;對進出口商品
進行抽查檢驗等,是中國商檢機構對進出口商品執行檢驗把關的重要手段。
中國商檢機構工作程序: 受理報驗-----抽樣--------檢驗-------簽發商檢證書
1、商檢機構受理報驗。首先由報驗人填寫“出口檢驗申請書”, 并提供有關的單證和資料,如外貿合同、信用證、廠檢結果單正本等;
商檢機構在審查上述單證符合要求后,受理該批商品的報驗;如發現 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請人補充或修改有關條款。
2、抽樣。由商檢機構派員主持進行,根據不同的貨物形態,采 取隨機取樣方式抽取樣品。報驗人應提供存貨地點情況,并配合商檢
人員做好抽樣工作。
3、檢驗。檢驗部門可以使用從感宮到化學分析、儀器分析等各 種技術手段,對出口商品進行檢驗,檢驗的形式有商檢自驗、共同檢
驗、駐廠檢驗和產地檢驗。
4、簽發商檢證書。商檢機構對檢驗合格的商品簽發檢驗證書,或在 “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出口企業在取得檢驗證書或放行
通知單后,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報運出口。
進口商品的商檢:根據中國進口商品登記規定,進口商品的檢驗分兩大類。 一類是列入《種類表》和合同規定由我國商檢機構檢驗出證
的進口商品。進口商品到貨后,由收貨、用貨或其代理接運部門立即向口岸商檢機構報驗,填寫進口貨物檢驗申請書,并提供合同、
提單、裝箱單等有關資料和單證,檢驗機構接到報驗后,對該批貨物進行檢驗,合格后,在進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印章,海關據此放行。
另一類是不屬上一類的進口商品,由收貨、用貨或代理接運部門向所在地區的商檢機構申報進口商品檢驗,自行檢驗或由商檢機構檢驗,
自行檢驗須在索賠期內將檢驗結果報送商檢機構,若檢驗不合格。應及時向商檢機構申請復驗并出證,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賠。
商檢證書的種類和用途:商檢證書,是各種進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鑒定證書和其他證明書的統稱,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契約義務、
處理索賠爭 議和仲裁、訴訟舉證,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證件,也是海關驗放、征收關稅和優惠減免關稅的必要證明。商檢證書的種類和用途主要有:
1.品質檢驗證書,是出口商品交貨結匯和進口商品結算索賠的有效憑證;法定檢驗商品的證書,是進出口商品報 關、輸出輸入的合法憑證。
商檢機構簽發的放行單和在報關單上加蓋的放行章有與商檢證書同等通關效力;簽發的 檢驗情況通知單同為商檢證書性質。
2.重量或數量檢驗證書,是出口商品交貨結匯、簽發提單和進口商品結算索賠的有效憑證;出口商品的重量證書,也是國外報關征稅
和計算運費、裝卸費用的證件。
3.獸醫檢驗證書,是證明出口動物產品或食品經過檢疫合格的證件。適用于凍畜肉、凍禽、禽畜罐頭、凍兔、皮 張、毛類、絨類、豬鬃、
腸衣等出口商品。是對外交貨、銀行結匯和進口國通關輸入的重要證件。
4.衛生/健康證書,是證明可供人類食用的出口動物產品、食品等經過衛生檢驗或檢疫合格的證件。適用于腸衣、罐 頭、凍魚、凍蝦、食品、
蛋品、乳制品、蜂蜜等,是對外交貨、銀行結匯和通關驗放的有效證件。
5.消毒檢驗證書,是證明出口動物產品經過消毒處理,保證安全衛生的證件。適用于豬鬃、馬尾、皮張、山羊毛、 羽毛、人發等商品,是
對外交貨、銀行結匯和國外通關驗放的有效憑證。
6.熏蒸證書,是用于證明出口糧谷、油籽、豆類、皮張等商品,以及包裝用木材與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經過熏蒸滅 蟲的證書。
7.殘損檢驗證書,是證明進口商品殘損情況的證件。適用于進口商品發生殘、短、漬、毀等情況;可作為受貨人向 發貨人或承運人
或保險人等有關責任方索賠的有效證件。
8.積載鑒定證書,是證明船方和集裝箱裝貨部門正確配載積載貨物,作為證明履行運輸契約義務的證件。可供貨物 交接或發生貨損時處理爭議之用。
9.財產價值鑒定證書,是作為對外貿易關系人和司法、仲裁、驗資等有關部門索賠、理賠、評估或裁判的重要依 據。
10..船艙檢驗證書,證明承運出口商品的船艙清潔、密固、冷藏效能及其他技術條件是否符合保護承載商品的質量和 數量完整與安全的要求。
可作為承運人履行租船契約適載義務,對外貿易關系方進行貨物交接和處理貨損事故的依 據。
11.生絲品級及公量檢驗證書,是出口生絲的專用證書。其作用相當于品質檢驗證書和重量/數量檢驗證書。
12.產地證明書,是出口商品在進口國通關輸入和享受減免關稅優惠待遇和證明商品產地的憑證。
13.艙口檢視證書、監視裝/卸載證書、艙口封識證書、油溫空距證書、集裝箱監裝/拆證書,作為證明承運人履 行契約義務,
明確責任界限,便于處理貨損貨差責任事故的證明。
14.價值證明書,作為進口國管理外匯和征收關稅的憑證。在發上簽蓋商檢機構的價值證明章與價值證明書具有同等效力。
15.貨載衡量檢驗證書,是證明進出口商品的重量、體積噸位的證件。可作為計算運費和制訂配載計劃的依據。
16.集裝箱租箱交貨檢驗證書、租船交船剩水/油重量鑒定證書,可作為契約雙方明確履約責任和處理費用清算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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